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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鲁安明电[2010]1号文件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10-05-14

关于贯彻落实鲁安明电[2010]1号文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44日,省政府安委会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10]1号),决定立即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鲁安明电[2010]1号要求,切实抓好农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按照鲁安明电[2010]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近期,外省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认真汲取外省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我省化工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按照鲁安明电[2010]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第二次集中行动的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全省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各农药企业要按照鲁安明电[2010]1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对企业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要紧密联系本企业实际,从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和安全人员培训等方面制定出自检自查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车间工段要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5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四、附: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见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daj.gov.cn/portal/ajnews/content.asp?howa=5015432048165&cms=1257632557

各会员企业要认真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将总结报告于515日前报送省农药工业协会秘书处。协会信箱:sdsnyxh@126.com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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