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
山农协字[2013]13号
关于举办农药企业分析检验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文件)《农药企业核准、延续核准考核要点(修订)》第一条第四款“农药生产企业应至少有两名大专以上农化、化学、化工等相关专业毕业,或高职农化、化工、化验专业毕业,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检验人员”的规定,2013年有较多农药企业需通过延续核准,为提升农药企业质检人员检验技术水平,有效控制和提高产品质量,应广大农药企业分析检验工作者的要求,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于2013年6月30日至7月5日(共六天)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农药企业分析检验人员培训班”。学员经过培训考试、技能鉴定,合格后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认可备案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一、培训对象
农药企业质监管理人员、检验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采用理论结合实践,增强动手操作能力。本次培训共计四十个学时,理论学习十二个学时,单人单机实验二十八学时。
培训内容具体如下:
1、农药产品常用化学分析基础知识
2、产品标准、分析方法和质检记录
3、常用分析小仪器使用及常见故障处理
4、气相色谱分析仪器的使用及常见故障处理
5、液相色谱分析仪器的使用及常见故障处理
6、仪器的操作、上机实习
三、收费标准
1、培训费:参加化验员职业技能考试者交考试费用,初级、中级300元/人,高级500元/人。
2、培训期间,住宿统一安排,住宿费130元/标间,住宿费、交通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