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农药质量管理与分析技术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19 13:40
来源: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农药质量管理与分析技术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农药质量分析技术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农药登记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拟定于2016年10月下旬召开第十三届农药质量管理与分析技术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拟定于2016年10月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会议内容
(一)总结两年来农药质量管理及分析检测工作情况;
(二)开展农药分析技术学术交流;
(三)通报2015、2016年农药质量检测能力验证结果;
(四)介绍FAO/WHO农药标准和CIPAC方法制定最新进展。
(五)介绍农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实验室管理。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药检定所从事农药质量管理、检测的有关人员,农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的有关技术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会议材料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药检定所农药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2015年以来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产品化学登记资料评审、实验室管理等整体情况以及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意见建议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农药质量实验室建设情况统计表、农药质量检验情况统计表,统计表格式见附件1、2。
2.农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全分析试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2015年以来农药登记原药全分析试验工作、实施《农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指南(试行)》等整体情况以及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意见建议等。
3.论文及技术报告。论文内容包括:有关农药产品质量检测的新技术、新方法、综述等。论文字数3000字以内,论文格式见附件3。
4. 根据拟发布的新《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质量管理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需要讨论的建议议题,内容不限。
(二)资料报送时间
请于9月15日前将上述资料(含电子版)寄至我所质量审评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荣、吴进龙
联系电话:010-59194074、59194073
传真:010-5919406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100125)
电子信箱:icamazhiliang@126.com
附件:1.农药质量实验室建设情况统计表
2.农药质量检验情况统计表
3.论文格式要求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