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由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批准立项,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山东省农药检定所等单位起草的团体标准《农药制剂中非明示成分限量》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以下单位及各相关单位组织审阅,并于2018年3月3日前将修改意见函告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秘书处。
回函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3444号民政服务中心58信箱
联系电话:0531-58521558、58521556,传真:0531-58521556
联 系 人:张平南
邮 箱:sdnyxh2016@163.com
附件:一、农药制剂中非明示成分限量(征求意见稿)
二、《农药制剂中非明示成分限量》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三、征求意见表
四、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附件三、
征求意见表
标准名称:农药制剂中非明示成分限量
单位名称:
填表人: 电话: 日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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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章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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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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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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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依据
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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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不够时,请增加附页。
附件四、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山东省农药检定所
2、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3、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
8、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山东威瑞信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10、山东侨昌化学有限公司
11、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2、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14、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15、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16、山东科赛基农控股有限公司
17、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8、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19、济南中科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山东亿嘉农化有限公司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